加盟南方阳光、共创双赢辉煌
深圳南方阳光公司招商加盟条件
一、加盟经销商条件
1、一级经销商(省级):具备自己的独立经济实体,有独立商业店面或固定商务场所,并统一标
识南方阳光标识,形成南方阳光公司形象店面,以南方阳光的资质和品牌承揽太阳能各项相关业
务;
2、二级经销商(地、市级):具备自己独立的经济实体,但不建立南方阳光标识形象店面,以南方
阳光的资质和品牌承揽太阳能相关业务。
3、合作方式:经销商通过店面或其它形式开拓承揽的相关业务,由我公司以出厂价格向经销商输出全
套标准化太阳能系统产品及解决方案,并派出项目经理,为经销商所承揽的业务提供全套的售中安
装指导和售后服务人员技术培训,同时在以后经营期间为经销商提供相应的市场开拓信息和产品营
销市场宣传支持。
二、战略同盟合作条件
合作方具备自己独立的经济实体,具备一定的工程实施能力和售后服务能力,可以以自己的资质和品牌独立承
建工程类项目,我公司以批量价格向战略同盟合作方供应全套标准化太阳能系统产品和解决方案,并提供工程
安装技术指导、售后服务培训、全套系统及其零部件质量保障及质保期内故障后更换等服务;战略同盟合作方
自行对产品进行定价,并以自己的品牌将其实施应用,并对客户承担安装和售后服务责任。
三、兼职经销商条件
不具备独立的经营实体,但具备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或项目资源,可以南方阳光的资质和品牌承揽相关业务,
当业务项目或产品成交后,由我公司负责提供项目产品、工程施工和售后服务,在业务项目完成销售程序后,
公司按项目合同约定的比例给经销商以项目提成。
四、相关具体细则面议
招商负责人:陈小姐
电 话:
南方阳光: